北京市危险品限行规定
来源: | 作者:pro76872c | 发布时间: 2019-12-27 | 7036 次浏览 | 分享到: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长期在京使用方式规避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确保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缓解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压力和停车资源供需矛盾,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二、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

三、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

四、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五、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