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限行
一、自2020年4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标准柴油货运机动车(国三标准柴油冷藏车和已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并且尾气净化装置能正常使用的本市国三标准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除外)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髙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S20外环高速包括S20外环高速与G1503上海绕城高速在外环隧道至五洲大道的共线段。
二、国三标准柴油冷藏车和已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并且尾气净化装置能正常使用的本市国三标准柴油集裝箱运输车辆,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S20外环高速包括S20外环高速与G1503上海绕城高速在外环隧道至五洲大道的共线段。
北京市:全天禁行
2019年11月1日起,全天禁止所有国三柴油货车进入北京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为加强桂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人居环境。决定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行限行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桂林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两年可持续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桂林市道路交通流量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决定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行限行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车辆:本市籍号牌和非本市籍号牌的国三(含)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二、管制时间:全天24小时。
三、管制范围和措施:环城南三路-环城南二路-环城南一路-东二环路-北辰立交桥-中山北路-北极广场-环城北一路-环城西二路-环城西一路-沙河立交桥一线(不含)以内的市区道路禁止国三(含)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辆等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有效期5年,拟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2014年11月26日起实施的《关于桂林市逐步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同时废止。
南京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
10月15起 南京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
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南京市政府决定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机动车是指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上述车辆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
二、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绕城高速公路G2503(即原绕越高速,不含本道路)合围区域内,每日7时至24时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高排放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及《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依法予以处罚。
宁波对国三柴油货车限行
11月1日起,宁波对国三柴油货车限行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浙江北仑区决定对部分区域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采取禁止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禁止通行车辆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
因工程抢险、重大民生问题等必须驶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取得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禁止通行区域及禁止通行时间
第一阶段禁行区域:自2019年11月1日起,由“进港路—珠江路—泰山路—通山连接线—329国道—钱塘江路—泰山西路—凤洋一路—恒山西路—松花江路—进港中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全时段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
上述区域包括“钱塘江路—泰山西路—凤洋一路—恒山西路—松花江路—进港中路”沿线道路,但不包括“珠江路—泰山路—通山连接线—329国道” 沿线道路和大碶疏港高速公路。
第二阶段禁行区域:自2020年5月1日起,由“进港路—珠江路—泰山路—通山连接线—329国道—钱塘江路—泰山西路—松花江路—进港中路”构成的封闭区域(包括环线道路和大碶疏港高速公路)全时段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
特别注意:北仑区实施的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对在本区行驶的外地车辆同等有效。
常德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再扩大
10月10日起 常德地区货车限行区域扩大
从10月10日起,常德将扩大市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以更好地保护和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调整后的江北城区限行区域为:双拥路(不含)—常德大道(双拥路至洞庭大道段,不含)—洞庭大道(常德大道至太阳大道段,不含)—太阳大道(洞庭大道至阳山大道段,不含)—阳山大道(太阳大道至常德大道段,不含)—常德大道(阳山大道至丹溪路段,不含)—丹溪路(常德大道至沅安路段,不含)—高泗路(丹溪路至双拥路段,含)—桃花源路辅道(高泗路至沅江段,含)—沅江的合围区域。
江南城区限行区域为:金霞大道(不含)以北的合围区域和善卷路(金霞大道至杨家港路段,含)。货运车辆,包括各类载货汽车、挂车、工程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等,在未取得通行证的情况下,禁止每日7时至20时内在上述限制区域内通行。
与生产、生活相关的货运车辆确需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内通行的,经市交警部门审核办理通行证件后,允许在指定时间和路线内通行。另外,外地货车需要进城的,驾驶人可直接到市政务中心办理临时通行证。
江苏苏州:24小时禁行国三柴油货车
1、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全天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古城区范围(护城河以内区域)内通行。
2、每日7:00~20:00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苏虹路、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通达路、通湖路、尹丰路、东进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城北西路、苏虞张公路、阳澄湖西路、永方路、太阳路、G524、星杭街闭合的区域内(不含闭合区域外沿的上述道路和闭合区域内的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通行。
江苏淮安:主城区禁行国三车
自2019年3月1日起,对在本市主城区道路行驶的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长江东西路(含)以南,西安南北路(含)以东,延安东西路(含)、滨河大道(含)以北,宁连公路(不含)以西合围区域道路,全天禁止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通行。
二、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过境重型货车由205国道(绕城段)、343国道(淮阴区段)、247省道(淮阴区段)、京沪高速(G2)、淮徐高速(G2513)、长深高速(G25)绕行。
广西桂林:市区国三车24小时限行
自2019年10月1日起,全天24小时对所有国三(含)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实行限行管制措施。
限行区域:环城南三路-环城南二路-环城南一路-东二环路-北辰立交桥-中山北路-北极广场-环城北一路-环城西二路-环城西一路-沙河立交桥一线(不含)以内的市区道路禁止国三(含)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
浙江金华:市区二环内国三车禁行
11月1日起,金华市区对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禁行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所有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和危货运输柴油车辆,以及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其他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禁行区域:市区二环东路—二环北路—二环西路—二环南路围合以内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武汉军运会期间危险品运输车限行
近日,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期间武汉市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出台。该措施决定,从10月15日0时起,至10月28日24时,对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外埠机动车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作出相应限制。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剧毒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其他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三环线以内的区域(含三环线)以及其他指定道路,全天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G4201武汉市绕城高速公路(由G42沪蓉高速东西湖互通至横店互通、G42沪蓉高速/G70福银高速共线段横店互通至新集互通、G70福银高速新集互通至豹澥互通、G50沪渝高速豹澥互通至武汉南互通、G4京港澳高速/G50沪渝高速共线段武汉南互通至武汉西互通、G4京港澳高速武汉西互通至东西湖互通所合围组成的道路圈)以内的区域(不含武汉市绕城高速公路),全天禁止外埠机动车通行,外埠长途客车、外埠旅游客车除外。
每日7时至22时,“军运会专用道”只允许持军运会执委会核发的“军运会专用车辆通行证”的车辆通行。
上述措施自2019年10月15日0时起实施,至2019年10月28日24时止。